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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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
  • 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62,56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62,56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

2025年6月19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公司监事会随后发表了核查意见。
  4.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6. 2024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7.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完成。
  8.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回购注销议案,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5月22日完成。
  9. 2025年6月19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注:由于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人数由103人变更为102人,授予数量由527.40万股调整为526万股。

(三)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为2024年6月3日,第一个限售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日,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此期间可申请解除限售总量的40%。

(二)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公司将于2025年6月27日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5年6月22日的总股本数量。

律师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