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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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告由公司及相关董事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一、公示情况与核实方式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结合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1.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信息,并在内部OA系统发布了公示通知,将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

任何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员工均可在此期间通过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人事行政部反映意见。截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2. 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关系证明及在公司的具体职务等信息进行了详细核实。

二、核查意见

1. 公示期满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所列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规和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要求。

2. 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隐瞒或误导信息的情况。

3.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 经核查,所有拟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

(2)最近12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理;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管的情形;

(5)根据相关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其他不适合参与本计划的情形。

5. 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包含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

综上所述,经审核,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参与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