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电器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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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1. 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被裁员或其他原因离职,则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770股予以回购注销。

2. 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依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达标,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之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须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除去上述因离职原因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公司须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165名激励对象合计532,628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4名激励对象合计7,050股,共计169名激励对象539,678股。

因上述两个原因,公司须对总计17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0,4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项目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人数176人
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560,448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719,571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上述因两个原因涉及的176名人员共计560,4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07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或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则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7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0,44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19,571股。

3. 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6月18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19,571-560,448159,12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