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开展"五一"市场价格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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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深入贯彻党建引领工作思路,大力践行“实干争先”的理念,为规范“五一”假期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特别发布了《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旨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告诫书明确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需确保标示的价格真实准确,做到货签对应、标识醒目,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时,告诫书中强调,任何利用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无论是通过实体店、电商平台,还是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都不得实施低价诱导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扣以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针对节假日期间的特殊情况,告诫书进一步指出需要加强监管的重点商品和行业。其中,特色商品、旅游纪念品以及相关旅游产品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自主定价,并在进行价格比较时标明真实有效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需在显著位置公示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标准及额外收费项目。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在“五一”期间持续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发挥“市场卫士先锋服务队”的作用,重点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