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第二期解锁上市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2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428,75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428,75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取得《西安市国资委关于对西安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正式批准了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3、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1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首次授予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5,948,754股。
2、预留部分授予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总数为8,473,130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时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0月1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10月10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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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共有64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28,754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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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6月27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4,428,754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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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锁上市事宜所涉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锁上市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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