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标准地”改革按下快进键,迈向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山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实施了一项重要改革——"标准地"供应制度。该制度通过地方政府统一开展区域评估,并将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等指标纳入供地方案,为工业项目提供更加规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服务。
自2020年起,山东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这一改革措施。目前,省级以上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和自贸片区等重点区域的新增工业用地已全面实现"标准地"供应。
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内的青岛中集普威新能源科技项目为例,该项目在2023年4月取得土地后,仅当月就完成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并顺利实现"拿地即开工"。这种高效的审批流程得益于"标准地"改革带来的便利。
在传统的土地使用模式下,企业需要自行完成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既耗时又费力。而通过"标准地"改革,政府提前完成了区域评估,并将相关成果共享给企业使用,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多项创新。例如,在水土保持审批方面,片区采取了"告知承诺+集中服务"模式,允许企业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直接运用区域评估成果,无需组织专家评审。这一改革举措大幅缩短了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平均缩短1个月时间。
为确保"标准地"上建设的项目质量,政府在土地出让前就设定了严格的准入门槛,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和亩均税收等指标,并通过事后监管机制对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未达标的企业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或退出。
"标准地"改革不仅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还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例如,在博兴经济开发区,通过创新实施"政府收储+标准地供应+标准化厂房建设"模式,一块闲置多年的工业用地被盘活用于黄河智谷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达30.3万平方米,容积率显著提高,吸引了多家高科技企业入驻。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标准地"改革仍面临一些挑战,如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区域评估成本高等问题。为此,去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了改革推进机制。
未来,山东将继续完善"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并加强对已供应土地的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约定条件履约达产。通过持续深化改革,该省计划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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