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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调整公积金贷款年龄上限:男性68岁、女性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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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旨在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贷款政策方面,山东将逐步延长贷款到期年龄上限至男性68岁、女性63岁,并与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接轨。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背景,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省在2024年已进行了三次重要政策优化。其中包括推出"好房子"、现房项目等创新支持举措,有效稳定了房地产市场,促进了消费市场的活跃度。

目前,全省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3万元,双缴存职工平均87.5万元。多子女家庭可贷额度上浮超过20%,最高可达110万元。其中,枣庄市的可贷额度最高,为160万元,青岛和临沂紧随其后,均为150万元。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优化贷款政策: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至30%以上;推行"好房子"、现房销售项目与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的累加计算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市将根据当地房价和资金流动性状况灵活优化政策。

在缴存扩面工作方面,山东省计划通过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制度试点、加强企业建缴力度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预计全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0万人以上,并推动灵活缴存业务实现设区城市全覆盖。

服务优化方面,山东省已全面推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并将在今年探索"商转组"业务"一次办"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简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全省将建设统一的租房和提取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广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的新模式。

目前,全省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均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推进,山东省将及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确保政策的持续适应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