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规8月1日起实施
建筑领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之一。今年,山东省修订并发布了新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公共建筑节能率提升至78%,这一新标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的标准有哪些特点?又该如何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在新旧标准过渡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4月11日,相关部门对新版标准进行了全面解读。
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显著
据专家介绍,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约占全国总碳排放量的22%。其中,公共建筑的运行碳排放占全部民用建筑碳排放的比例超过40%,因此,推动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山东省一直走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前沿。自2006年起,山东就开始实施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于2019年将节能率提升至72%。此次新修订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节能降碳要求,能效水平提升了20%以上,这一指标在全国各省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
新标准对建筑节能设计提出了多项创新要求。例如,首次提出新建公共建筑的用能系统,在集中供暖之外,宜采用全电气化设计方案。这种设计理念充分利用电力在终端消费中清洁、便捷的优势,推动以电力为核心的建筑能源体系建设。
此外,新标准对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外窗遮阳系数等关键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要求选用更高效的外墙保温材料,并加强建筑遮阳设施的一体化设计。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新标准还特别强调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不仅延续了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广,还首次提出在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系统。同时,在浅层地热能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中深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以实现更加清洁的能源供应。
平稳推进新旧标准过渡
为确保新标准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过渡方案。新标准自8月1日起正式执行,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未开工的项目可继续沿用旧标准;对于尚未完成审查的设计文件,则鼓励按照新标准进行调整。
此外,山东省将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完善节能监管体系,并探索开展能效标识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的监测与统计分析,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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