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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出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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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首次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改革:首次设立简易审核程序、首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监管要求、首次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以及首次引入私募基金"反向挂钩"安排。 新规明确,对于通过业绩承诺强制履行义务的情况,允许企业选择业绩补偿或分期支付加业绩补偿等多样化方式。同时,针对上市公司采用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办法》将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延长至48个月,并规定后续发行无需重复审核程序,而是通过强化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核查以及严格追责等方式实施监管。 在提升市场包容度方面,新规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情况的监管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特别新增了重组简易审核程序,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重组交易,不再需要经过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证监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审查。 此外,《办法》还专门针对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设定了锁定期要求: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需设置6个月锁定期,构成收购情形的,则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18个月的锁定期规定;而对于其他股东则不作锁定期限制。 在鼓励私募基金参与并购重组方面,新规实施了"反向挂钩"机制: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48个月后,在第三方交易中的股份锁定期将由原来的12个月缩短至6个月;对于重组上市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外的股东,则将锁定期从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发布"并购六条"以来,并购重组市场呈现活跃态势。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累计披露资产重组案例超过1400单,其中重大资产重组逾160单;仅今年上半年,筹划资产重组的公司数量就达600余家,同比增长近四成。 与此同时,《办法》还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条款表述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与之配套,《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也同步进行了修订,主要针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 业内专家认为,在通过多项举措提升市场活跃度的同时,也需要通过强化监管来维护市场秩序。一方面要鼓励高质量并购重组,另一方面要坚决打击忽悠式重组、炒壳囤壳等不良行为,切实防范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现象,为市场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注:本文所述内容仅基于政策文件解读,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