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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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是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类似会议)的法律意见书。以下是该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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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
1. **会议的基本情况**:
-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
-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主持人:董事长。
- 会议类型:临时股东大会(或年度股东大会)。
2. **律师核查意见**:
- 律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会议记录完整,内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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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股东资格**: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 股东身份验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未发现虚假或非法持股情形。
2. **其他人员资格**: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均依法出席或列席会议。
3. **律师核查意见**:
-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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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提案**
1. **提案内容**:
-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十四项议案,包括: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其他涉及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议案。
2. **特殊表决要求**:
- 提案(十)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 其他提案需经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3. **表决结果**:
- 所有提案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 提案(八)未获通过,其余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4. **律师核查意见**:
-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表决结果合法、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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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表决程序**
1. **投票方式**: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 **计票监督**:
- 表决计票过程由律师全程见证,确保了计票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结果公布**:
- 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载入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中。
4. **律师核查意见**:
-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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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结论意见**
1. **总体评价**:
- 律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提案内容、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 **法律效力**:
- 本法律意见书对公司股东大会具有法律证明力,可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决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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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见证律师**
- 律师事务所: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 经办律师:(未明确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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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法律意见书是对股东大会合法性的全面确认,通常由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后发布,以满足监管要求并保障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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