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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技能人才奖励支持培养单位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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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近日启动2024年度技能人才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工作,旨在通过激励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该政策重点支持五个方向: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奖获得者奖励以及金蓝领示范性培育计划。

具体来看,对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而言,年新培养2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且企业技能人才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达20%以上的,将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于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分别设置了不同梯度的奖补标准:高级工班每年毕业人数达到200人或3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补;预备技师班每年毕业人数达到100人或200人以上的,则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奖补。

在公共实训基地方面,市、县(区)级基地若年培训人次分别达到2000人和1000人,并且有不低于20%的参训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将分别获得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于"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自治区将在国家奖励基础上,额外给予培养单位和个人各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我区计划选派约30名45岁以下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中青年高技能人才赴外参加定制化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后,将对每人提供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

该政策采用"后补制",2025年将集中兑现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相关指标统计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