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太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可循环使用。具体分配方式为: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此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永太")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存在反担保情形,属于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西环路1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梓臣,注册资本为129,100万元。
内蒙古永太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需经审批的项目除外),化工产品制造与销售,基础化学原料生产等。
内蒙古永太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其经营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展期,则自动延长至新的到期日。在担保期间内,债权人可就全部或部分债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保障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具有充分的控制能力,且该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自身的日常经营。同时,本事项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有效期内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99,233.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02%。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业务,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导致的重大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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