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 浏览: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A栋上海浦江智选假日酒店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提议并获得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赵宏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整个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在任7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赵宏伟先生现场参会;Gerald G Wong先生、赵海波先生、张杰先生、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及秦桂森先生通过远程方式接入参加了会议。

2. 全体3名监事均现场出席了会议。

3.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程谷成先生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泽清先生现场列席;总经理Gerald G Wong先生、副总经理赵海波先生通过远程方式接入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包括以下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1.01 公司章程(草案)

1.02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1.03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1.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1.0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1.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1.0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1.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1.09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

1.1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2.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包括以下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2.01 公司章程(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3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2.05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2.06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2.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3.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二)特别说明:

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中的部分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获得了超过50%的有效赞成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宁义才、马浩然

3. 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