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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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30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并由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完成了核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日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公示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布。

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 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

3. 公示方式:公告栏张贴

4. 反馈方式: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并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记录

5. 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二)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了确认:

1.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 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3. 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记录

4. 与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比对核实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过详细核查,监事会认为:

1.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

2. 所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员工,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3.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确定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说明。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