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条例力保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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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就即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

作为内蒙古近年来在生态环境领域推出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旨在通过法治手段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此前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将同时废止。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一,在生态保护方面有了显著提升。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内容更加全面,增加了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水统筹治理、森林草原保护等条款,并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及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内容。

第二,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方面更加健全。明确要求各盟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优化产业布局、规模和发展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并规范工业集聚区建设。

第三,在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持续深化。《条例》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绿色产业链构建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强化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集中处理设施规划,规范排污口设置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分级管控机制。

第四,《条例》还特别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要求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风险;推动构建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和价值实现机制,鼓励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公用品牌。

此外,在监管机制创新方面,《条例》增加了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执法手段创新等规定。明确提出要建立"互联网+执法"模式,强化对第三方服务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用评价体系以及约谈问责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条例》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这一法规的颁布执行,将为维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