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再获全国林长制督查考核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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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草原管理工作持续取得新成效。继2023年后,自治区在2024年林长制督查考核中再次获得优秀评价。兴安盟和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也荣获了林长制激励表扬市县的称号。

在过去一年中,内蒙古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林业草原各项重点工作。围绕"管林、造林、护林、兴林、用林"五大任务,全区在生态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方面,自治区通过召开林长会议、发布总林长令等措施,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特别是在造林绿化领域,内蒙古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完成防沙治沙1954万亩、植树造林659万亩、种草改良1923万亩。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自治区在17个旗县试点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全区草畜平衡指数降至10%以下。同时,通过建立五级书记抓治沙工作机制和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推广先进治沙技术,在防沙治沙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推动林业经济发展方面,内蒙古实现了碳汇交易86.1万吨,创造经济价值3333.5万元。全区林草产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展望2025年,自治区将提早谋划,继续深化林长制改革。两位总林长已签发年度工作指令,明确了五大方面的重点任务:完善林长制体系、推进生态建设、创新保护举措、深化改革进程、保障资源供给。这些举措的实施将为全区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