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家装补贴政策发布 最高可补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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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近日正式出台了一项针对房屋装修和改造的补贴新政。该政策通过《泉州市2025年房屋装修、改造及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以明确,有效期持续至2025年12月31日。

这项政策主要面向在泉州市拥有合法住宅的个人。具体来说,包括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商品住宅、已完成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以及已经竣工交付的拆迁安置房等。此外,商业用途和办公用途但实际用于居住的房产产权人也纳入补贴范围。

在享受补贴方面,申请人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首先,申请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次,所申报的房屋在过去未获得过泉州市住宅装修相关的政府补贴。这些限制确保了政策能够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市民。

本次补贴设置两个档次。对于进行房屋装修或改造的产权人,《细则》规定将按照其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但这一比例是基于装修进度来确定的。同时,要求家装物品和材料的购置总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60%;如果未达到这一比例,则仅按实际购置金额的15%进行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单个产权人享受的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3万元。而对于2025年首次完成网签备案的商品住宅,在本年度内进行装修或购置家装材料的产权人,可以额外获得2万元的上浮补贴,使得这一档次的最高补贴金额达到5万元。

申请流程方面,申请人需要通过"闽政通"APP中的"智慧住建"平台进行线上操作。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装修合同、购置发票(需特别注明未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并加盖公章)、支付凭证以及信用状况证明等。

在时间要求上,购房发票和装修合同签订的时间必须在2025年2月28日之后。同时,装修过程中禁止有任何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以确保建筑安全。

为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细则》建立了分阶段清算机制,分别在2025年6月30日和9月30日进行两次资金结算。补贴总额将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发放,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复核两个阶段的审查,其中复核环节还包括实地查验。申请人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核查工作,逾期未完成配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此外,《细则》还明确每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产权人一年内仅限申领一次。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装修合同总金额不含家电和家具购置费用,同时已经享受过以旧换新补贴的材料不得重复计算。

对于商业、办公类用途但实际用于居住的房产,《细则》要求必须提供民用电费账单证明其确实用于居住功能。这一规定有助于准确识别和管理补贴对象,确保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