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新政策在京冀租房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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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为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供支持。根据最新政策,在北京市和河北省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可以参照天津市的相关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来说,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核实租房行为真实无误后,承租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实际发生的租金金额。该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持续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