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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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9日,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 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同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发布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反映。 (二) 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 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实施时的在职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三)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四)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 (五) 经核查,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其他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25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