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行业实施系统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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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规范公募基金销售费用,合理降低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水平,引导机构对大规模指数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优化费率结构。为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方案》要求建立以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等关键指标纳入考核,并提高投资收益相关考核权重。
具体而言,基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的考核中,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得低于50%;基金经理考核则不低于80%,且需强化长周期考核机制。《方案》还要求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能力,引导机构优化资源配置,践行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为投资者创造更优回报。
在促进基金投顾业务规范发展方面,《方案》提出抓紧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并加快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同时,围绕提升权益投资规模和稳定性,《方案》优化了基金注册机制,推动更多创新产品上线,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
《方案》还建立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投资者盈亏与持有期限、定投业务规模等纳入考量。对表现优秀的销售机构,在产品准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方案》强调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股东资质审查,严打股权代持等违规行为。
证监会表示,将稳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提升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资本市场发展稳定、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公募基金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