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与粤港澳合作联动 推动区域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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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长三角与粤港澳合作联动 推动区域重大战略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这些战略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其中,长三角与粤港澳作为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和开放程度的两大核心区域,肩负着引领全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推动这两个战略区域的深度合作联动,不仅有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际大循环,更是我国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塑造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这种合作对于促进区域间的优势互补、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合作基础坚实且不断深化。根据相关研究显示,在上海与全国城市间的区域联动指数排名中,广东省仅次于江苏、浙江和北京,位列第四位。其中,深圳和广州分别在所有城市的合作联动综合排名中位居第五和第九。以上海为中心城市的长三角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城市形成了强强合作的局面,推动了区域间联动水平的整体提升。珠海、中山、惠州等城市与上海的联动指数排名也在持续上升。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广东省来沪投资占总国内企业来沪投资总额的15.08%,较上年增长了8.85%。深圳与上海的相互投资总金额在所有城市中仅次于北京。此外,上海与粤港澳地区的上市公司总部-分支异地分布数量同比增长8.98%,异地并购数量增长15.80%,供应商和客户异地分布的产业链关联数量增长14.15%。在知识产权方面,两地专利联合申请量增长了35.64%,专利异地转移量增长了50.41%。
在多重国家战略叠加背景下,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应在多个关键领域进一步深化协作,共同引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科技创新方面,可以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科创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张江、前海等创新平台的跨区域协作。产业协同方面,可以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领域合作建设"飞地园区"和产业链联盟。金融互联方面,可探索上交所、港交所、深交所之间的制度创新合作,试点绿色金融产品互认与碳市场联通。要素流动方面,可以设立人才自由流动试点区,推动人才居住、社保、教育等政策互通,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数据跨境流通规则先行区。港口物流方面,可推动上海港与广州港、深圳港的航线共建和数据平台互联,构建服务RCEP和"一带一路"的海铁联运网络。绿色转型方面,可共同打造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与碳核算标准体系,合作建设零碳园区和绿色供应链试点城市。
为提升区域合作效率,需要进一步优化区域合作机制。区域重大战略不应是各自封闭运行的"自转体",而应成为相互协作、互促共进的"联动系统"。推动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联动,既要发挥企业在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也要凝聚各类社会力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产学研政多方交流合作。可以定期举办由两地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高端对话平台,汇聚资源,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政策协同与经验共享。同时,推动跨区域智库建设和人才培养平台搭建,支持开展联合研究和人才交流项目,为区域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通过深化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联动,充分发挥两大区域的战略叠加效应,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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