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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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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发布新规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 近日,为提升经办服务效能,规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陕西省人社厅正式印发《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新规明确了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及关系转移接续等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目前,陕西参保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 在便捷的线上服务方面,参保群众可以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官方网站或自助终端设备完成注册登录,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等信息实现自助办理。对于习惯传统方式的群众,仍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进行现场登记。 陕西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按年度缴纳,参保人可根据当地规定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完成正常缴费或补缴。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将从次月起开始享受养老金发放。 在跨区域转移接续方面,新规要求:对于户籍发生跨统筹区迁移的参保人,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省内转移可通过线上平台申请,也可线下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跨省转移则按转入地规定渠道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无论户籍如何变动,其养老金发放资格均保持不变,继续由原参保地负责发放。在本省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无需转移保险关系,仅需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即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