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生态脆弱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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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夏发布最新政策文件,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在林地经营方面,宁夏将推进林地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所有应确权的林地全部完成登记。同时,加快推广林地流转不动产登记制度,支持林权抵押融资业务发展,保障林业经营者权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明确提出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林地承包、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权益不受影响。
为推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宁夏将实施多项创新举措。一方面,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将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并向农户发放收益权证书;另一方面,鼓励农户采取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林业合作。同时,政策重点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在改革试点方面,宁夏计划围绕林权制度创新设立多个试验区。具体包括:林权登记提质增效、集体林地延包机制优化、国有林场服务模式创新等重点领域。此外,还将探索林业碳汇市场化路径,开展"林业碳票""零碳机关"等碳普惠机制试点。
为了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宁夏将建立专门的成效评价体系,并强化各级林长责任制。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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