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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进农村改革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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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近期召开会议部署农村改革工作,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具体措施。

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方面,贵州省明确将继续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耕地承包期延长政策将再延长50年,农民群众可以放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这一政策体现了省委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高度重视,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推进土地流转方面,贵州省强调要把握适度原则,不搞"一刀切"。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同时,通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山区地块分散带来的耕种难题。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又不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贵州省特别强调守住政策底线。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不用担心失去原有土地、房屋等权益,可以放心选择城乡生活。对于宅基地管理,贵州省明确提出了"一个不能、三个严禁"的要求:坚决不开放农村宅基地给城市居民购买,同时禁止违规建设别墅和私人会所,禁止变相买卖宅基地,禁止以村庄合并为名强迫农民搬迁居住。

这些改革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心,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确保改革稳步推进。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贵州省正在探索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农村改革发展之路。